党 建 工 作 几 项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深入技术机构改革和完成计量测试校准任务中的服务和保证作用,特制定党建制度如下:
一、党组织会议制度
1、党员大会制度:是基层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的主要方式。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 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 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3) 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
d) 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
(4) 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2、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制度:是实行党总支(支部)集体领导的重要形式。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 讨论和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2) 分析研究总支(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
(3) 研究和制订总支(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重要事项。
3、党小组会制度: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
(1) 组织党员集体学习、讨论和宣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 接受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工作情况的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工作。
(3) 按党支部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讨论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入党或转正事宜。
(4) 按党支部的部署和要求,讨论有关支委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等事项。
(5) 组织党员讨论和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小组讨论的意见。
二、组织工作制度
党总(支)部的组织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壮大党员队伍,加强党性观念,增强党组织活力的重要保证。其主要任务是:
(1) 按期组织党支部换届改选。
(2) 积极郑重地发展新党员。
(3) 按规定缴纳党费。
(4) 定期开展党员组织生活等。
1、党组织换届改选制度:按党章的规定,每届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为三年。每届委员会期满后,党总支(支部)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及时组织党员对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组成成员进行换届改选。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2、发展新党员制度:发展新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坚持严格把关、慎重发展的原则。应严格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和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吸收我中心在职职工中,志愿加入党的组织,符合党员标准的先进分子到党内来,以壮大党员队伍,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力量,为我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
3、预备党员转正制度: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党支部对预备党员应进行认真地教育和考察,对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当按期转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4、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组织生活是增强党员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必要手段。组织生活会是党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内组织生活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使每一党员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真正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新党章规定的要求,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纯洁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重要措施。按照中共中央批转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6、党的集体领导制度:集体领导制度是党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中的具体体现,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总支(支部)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总支(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委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7、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党员的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新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参加党组织活动,接受党内监督。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的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同志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党费收缴制度:党员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也是党员对党性的体现。每一党员应自觉地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时刻铭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党费的收缴,同时也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
三、宣传思想工作制度
(1) 组织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
(2) 宣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保证党的主张在工作实践中得到贯彻。
(3) 进行理想、宗旨、纪律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教育,增强党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5) 弘扬共产主义精神,崇尚社会道德风尚,教育和培养党员、职工,成为品德高尚的人。
四、纪律检查工作制度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的必要手段。党总支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 对党员和干部进行党的纪律教育和反腐败教育。
(2)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协助所行政进行行风建设。
(3) 开展党内监督活动,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 保障党员的权利。
五、文件管理制度
党务类文件的管理是党务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切实开展我中心的党建工作,完善党的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有关文件精神能准确及时地传达到党支部、党小组和每个党员的有效措施。
1、文件的流转:
(1) 上级来文:一般由党总支书记直接收取或由办公室转交党总支书记。书记阅文后,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在文件传阅单上批示文件传阅对象及工作部署意见,由办公室负责复印后交传阅对象(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传阅对象应按文件要求执行。文件精神需要传达到每个党员的,由支部书记负责安排党小组进行精神传达。
传阅对象在阅读文件后,须在传阅单上签名并签署意见,及时返回办公室留存,复印件由传阅对象留存。
(2) 党总支文件:党总支文件定稿后,由办公室负责印发。一份归档,其余传发到相关人员。
2、文件的归档:
上级来文原件和党总支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归档。每份文件按市级机关党委、市局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其他共四类收集,半年整理一次,一年按年份装订归档,建立文件归档目录台帐,对于文件要求执行的,台帐上反映执行结果,便于今后查阅。
3、文件的查阅:
党员个人需要查阅文件的,需向档案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书记同意后复印或借阅。